今天不聊国际形势,聊聊吃瓜的事。广西博白陆家这个案子,我看完判决逻辑,第一反应是绝了。
8岁的孩子,亲妈不让他给死去的名义爹捧骨灰盒、守灵;爷爷奶奶偷偷做了两份亲子鉴定,一份用孩子的头发指甲做的,一份用他爸车祸抢救时留下的血样做的,结论都是跟陆家没有血缘关系。然后法院说,这个证据不合法,孩子亲妈不同意做亲子鉴定,所以孩子在法律上就是陆家的,有继承权。
关键是,按照法院的逻辑,孩子爷爷奶奶永远凑不齐合法的证据。
案子本身不复杂(澎湃新闻[1])。2024年5月,博白县男子陆晓东车祸去世。他老婆黄某某接下来的一连串操作,大家看看像不像潘金莲:先要给抚恤金,才肯带8岁的儿子参加火化仪式;按当地习俗该儿子给父亲捧骨灰盒、守灵,她没让;丧事办完,带着孩子走人,断了孩子跟爷爷奶奶的联系,电话不接。
老两口起了疑心。悄悄剪了孩子的头发指甲去鉴定,排除祖孙关系。又申请调取交警部门留存的陆晓东抢救血样,换一家机构再做,还是排除,陆晓东不是这孩子的生物学父亲。
2025年1月,两位七旬老人起诉到法院,要求法院确认孩子跟死去的儿子没有亲子关系,返还8年抚养费19.5万、精神损害赔偿5万,退回黄某某母子已领取的丧葬费12万。
一审二审,爷爷奶奶全部败诉。法院的理由写得有理有据且无情:私下做的鉴定,未成年人监护人没到场,程序瑕疵,不采信;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,对亲子关系有异议,「父或者母」才能告,祖父母没有诉讼主体资格;亲子关系认定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,要慎重。另外女方同意做亲子鉴定,但是拒绝人到现场做鉴定。
这四条拼起来显然是一个Bug,如果父亲死后留下的遗孤明显不是亲生,但是父亲死了,告不了;母亲也不可能主动去告;爷爷奶奶想告又没资格;私下鉴定不采信,正规司法鉴定的门又需要父母到现场。这不是把所有合法的路径都堵死了么?
真相就在提交给法院的证据里,但是法院不认可;法院认可的证据,随着名义爹的死亡,也永远不可能出现了。只要当妈的不配合,这个奸夫淫妇生的孩子就是陆家的继承人。
其实法律也不是完全不认亲子欺诈。男人活着去告,是能赢的。
今年2月,广西高院自己发布的案例:贵港一男子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,起诉,法院判决女方返还抚养费4万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千(观察者网[2])。河南鹿邑,同样的事,判决返还抚养费外加精神损害赔偿(鹿邑县人民法院[3])。这类案子多到法律圈有个专门术语,叫「欺诈性抚养」。
最高法还专门有一个推定:父或母起诉否认亲子关系,提供了必要证据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主张成立。
但是这个推定,孩子名义上的父亲,得先活着走上法庭才能用。如果爷爷奶奶想自己先悄悄做个鉴定确认一下也是可以,但做出来的东西叫「个人隐私亲子鉴定」,没有法律效力,法院一句话就能挡回去:程序瑕疵,不予采信(腾讯新闻[4])。
如何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亲子鉴定,司法部2016年明确了规则,2020年又加码:当事人必须本人到场提取检材,核对身份全程录像,严禁邮寄、快递、自行送检;涉及未成年人的,监护人要到场确认鉴定事项(搜狐[5])。但是孩子他妈同意做亲子鉴定但又不配合到现场,又卡住了bug。
翻译一下:有法律效力的鉴定,必须孩子他妈点头并配合;孩子他妈不点头,你只能花钱做一堆法院不认的纸。
问题就在于,如果男方活着还能告赢;如果男方像武大郎一样死了,男方的父母连问的资格都没有。真相能不能查,不取决于证据有多硬,取决于出轨方配不配合、男方死没死。
古代公案戏里,好歹还有个滴血认亲的经典场景。两滴血往水里一滴,当堂验给你看。这玩意儿科学上完全不成立,但你看那个姿态:衙门是要查的。
现在的法庭呢?两份DNA报告摆在桌上,加上孩子亲妈的离谱操作,正常人都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亲生的了,结果现在广西博白法院一审二审的态度是「不许查」「查不了」「你没资格问」。技术上我们领先古人一千年,态度上古人领先我们一千年。
古代抓到奸夫淫妇,是要沉塘浸猪笼的。那是私刑,野蛮,法治社会当然不能搞。但废除私刑的基础,应该是让法律来管,而不是这事没人管。
现在的版本是什么?奸夫淫妇不但不用沉塘,反而还可以爆原配金币。燕冬萍分走房子车子,男方在北京打工五年转了48万,净身出户(维基百科[6])。陈志显的老婆,四个孩子没一个是他的,还被老婆反问「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」(澎湃新闻[7])。
沉塘没了,金币随便爆。这不叫文明的进步,这叫惩罚的缺位。
法院的核心理由是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」。孩子无辜,8岁不该替大人的烂事背锅,这个原则我认。
但你看这个原则最后保护了谁。淫妇黄某某领走了丧葬费和抚恤金,却没有付出任何代价,承担任何责任。孩子要真不是陆家的,这些钱是什么性质?欺诈所得。
未成年人的利益要最大化,所以就要牺牲死者和死者父母的利益呗?老年人就没有人权了么?孩子的亲爹干啥去了?
法院两个都没做。血缘不给查,钱也不给退。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」,在这个案子里翻译过来就是唯一监护人母亲的利益最大化。孩子不过是挡箭牌,牌后面站着的是奸夫淫妇。
其实我一直觉得现在的法律随着Metoo运动,还有一批被西方洗脑的某性别法官进入法律系统,法律已经把制约渣女的枷锁砸烂了。这个行为的代价,就是社会共识和舆论对渣男的枷锁也解绑了。
以前不是这样的。以弦子诬陷朱军性骚扰为例,一篇小作文,几张聊天记录截图,一个知名主持人就能社会性死亡。工作丢掉,名声臭掉,全网追着骂,最后朱军胜诉了,事业也毁了。那时候写小作文是真管用。
后来呢?武大图书馆,杨某某一篇小作文,肖同学背了两年处分。官司打到2025年,法院两审都认定性骚扰不成立,驳回全部诉求(凤凰网[8])。杨某某算是被千夫所指了,小作文屁用没有。
成都地铁,两个女生指着追风小叶的说他鞋里藏摄像头偷拍,警方查明纯属子虚乌有。男的较真去起诉,维权808天,一审二审全输,法院认定两个女生不构成侵权(头条[9]),但是两个女生也消失在人海了。
狼来了喊多了,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。我再看到小作文,第一反应不是义愤填膺,是「这次又是谁想爆金币了」。当渣女的信用刷爆了,真渣男就再也锤不动了。
小作文时代最大的受害者,是以后真的受害者。
去责任化时代来了。渣女那头,法律豁免了责任:亲子欺诈零成本,不立案、不定罪、不用退钱,人一死,就连血缘欺诈都可以「法律承认」。然后渣男也爽了,舆论压力彻底免疫:大家在网上发的小作文,也直接信用破产,真锤假锤没人分得清,没人在乎了。
两边的枷锁都没了,剩下什么?只剩下老实人两头挨刀呗。
然后专家们还在问,现在的男人怎么都不愿意结婚了,怎么去责任化了。这有什么难理解的?责任对应的是权利,权利没保障,责任就是亏损。
我看舆论上,男性的理性应对就几条:孩子生下来如果感觉不像自己的孩子,那就先偷摸做个鉴定;或者干脆游戏人间不结婚。
社会的道德滑坡,是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教出来的。最近上海的朱女士指控丈夫跟小三伪造结婚证搞了个胚胎,你看各大媒体把男方骂得狗血淋头,但是民间舆论上却开始理解男方,都开始讨论是谁带朱女士去上海找专家治疗癌症,是谁一直在承担朱女士和女儿的生活费用,再也没有千夫所指的劲儿了。
法律不过是底线,而道德标准通常是高于法律底线之上的。如果法律底线滑坡了,那么道德标准也必然会滑坡。
博白那对老人,根据报道是一直帮着带孩子的,结果帮儿子养了8年野孩子,带孩子那可比上班累多了,一个个晚上起来哄睡,一天天抱着哄着小心着把孙子养大,幼儿园和上学也需要接送,找阿姨还得一个月一万块钱吧,还不可能找到这么尽心尽力的阿姨。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,那么被骗者的辛苦谁来补偿呢?
结果按照法律,爷爷奶奶无权质疑「孩子是不是亲生的」。
这年头,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?
参考资料 & 外部链接[1] 澎湃新闻: 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749153[2] 观察者网: https://www.guancha.cn/politics/2026_02_23_807773.shtml[3] 鹿邑县人民法院: https://lyxfy.hncourt.gov.cn/public/detail.php?id=2320[4] 腾讯新闻: https://news.qq.com/rain/a/20240113A03A5Q00[5] 搜狐: https://www.sohu.com/a/441582222_119038[6] 维基百科: 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cn/燕冬萍離婚案[7] 澎湃新闻: https://www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26648620[8] 凤凰网: https://news.ifeng.com/c/8mnTelqylfa[9] 头条: 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rticle/7551346243105096227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