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由“超哥”推荐,来自《刘泊屿:“银鹭敲诈”事件里,一些细节被媒体忽略了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此事的逻辑有些复杂,咱们分析一下。

整个事件有四大关键角色。顾客王先生,银鹭总部高层,银鹭底层分销商,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
1.奖品被提前兑现,王先生问询,经销商不愿意承担奖品丢失的责任,自然不会自查员工,于是灵机一动,将责任归咎于王先生自己或家人操作不当,导致奖品丢失。

2.王先生打电话给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,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调查流程。

3.王先生在网上引发舆情。(不知道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拖沓导致王先生等不了,还是王先生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撑腰没信心,或者其它什么原因,没查到)

4.经销商怕舆情扩大,怕总部追究,私下里赔钱,王先生误以为经销商代表了银鹭高层,见银鹭同意赔钱,态度不错,表示此事到此为止。

5.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给王先生打电话,表示不予立案,但惊讶分销商已赔钱。

6.王先生通过电话发觉自己误会,银鹭总部对此事与分销商的态度并不一致,银鹭总部实际并没有认错,依然认为责任在他自己。王先生认为两者在唱双簧,继续发文引发舆情。(估计是气愤不予立案的结果。明明对方都已认错赔钱,给自己真正能撑腰的市场监督局竟然管不了!要知道,赔钱完全是自己努力的结果,与市场监督一点关系没有。在事实证据如此明显的结果下,却是市场监督局不给消费者撑腰,放任银鹭高层糊弄消费者。遂以双簧为由,试图继续引发舆情,对银鹭高层(次要)和市场监督局(主要)施加网络舆情压力,给自己出一口气。--完全是根据人性做的个人猜测)

7.舆情继续扩大,银鹭总部和市场监督局都慌了。市场监督局打电话调解,王先生提出和解方案,表示既然认错,大哥的赔偿不能低于小弟。

8.银鹭总部一边迫于舆论压力主动转账赔钱,一边又在官方财务凭证上给他扣上“敲诈”的帽子,这种“既要花钱息事宁人,又要恶心消费者”的傲慢操作,才导致了事件的彻底爆发。(估计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,仅仅要求银鹭食品严控产销全流程,并加大对经销商的约束管理力度。给了银鹭高层说敲诈的底气)

9.大家可以想想,如果没有网络,这件事是不是以王先生最后吃憋结束?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,银鹭高层高高在上,分销商有恃无恐。

10.还有“敲诈”是刑事罪名,只有法院可以定性,公司认为是敲诈,可以报警,但无权力定义。

我认为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予立案,很关键。在调查过程中,舆情已经扩大,最后依然按照法规不予立案。

至于仅仅要求银鹭食品严控产销全流程,并加大对经销商的约束管理力度,和什么也没做有什么区别😀。